練舞期間,妹妹讓我去給器材室的閨蜜送哮喘病藥,我拒絕了她的要求。
親眼看著閨蜜哮喘發作,被大台大型增幅器壓死。
前世,我剛給閨蜜送完藥,閨蜜的家人突然怒氣沖沖闖進練習室,將我打得半死。
“是你殺死了沫沫,你這個畜生!”
可是我明明隻是去送藥啊。
我被抓進警察局,被告知閨蜜的死是一場謀殺,而我被認定是嫌疑人。
就在這時,樂隊被招來問話,我以為自己的救星來了。
卻冇想到,鋼琴手發小踩我的手。
“四點左右,你中途離場去器材室,就是去殺人的!”
未婚夫撕開我的衣服∶“你衣服上染血,你個殺人犯!”
警察爸爸手銬我∶“器械上檢測出你的指紋。”
我百口莫辯,被暴怒的家屬一刀捅死。
到死我都不明白,我最親的人為什麼要這樣對我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那個夜晚。